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“门诊特殊疾病”用药及检查报销范围的通知
官方 发布于 2021-12-06
宁南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5年,1956年更现名,经过70余年的奋斗,现已发展成为分科齐全,设备先进,技术力量较强,具有现代化规模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.
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“门诊特殊疾病”用药及检查报销范围的通知
各县(市)医疗保障局、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:
为保障我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“门诊特殊疾病”(以下简称“门特”)参保人员合理治疗的用药需求,根据《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<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报险药品目录>的通知》(医保发[2019]46号)、《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凉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凉府办发[2020]11号)和《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凉山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凉府办发[2020] 12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州实际,现对我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“门特”门诊用药及检查范围进行了调整,适当扩大报销范围,并将符合“门特”治疗相关的中药方剂纳入报销范围,请各县(市)认真贯彻执行。原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,以本通知为准,本通知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附件: 2020 年门特药品检查目录(试行)
下载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“门诊特殊疾病”用药及检查报销范围的通知(1).pdf
医院地址:四川省宁南县披砂镇顺城北街206号
Copyright ©2014-2021 宁南县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网站备案号:蜀ICP备14019363号-1 | 网警备案号:51340003001277 | 技术支持:中国电信宁南分公司